发布时间:2024-05-16 阅读:391
外国旅游团乘坐
邮轮 入境免签政策
国家移民管理局5月15日发布公告,经商外交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海关总署,并报国务院批准,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在 中国沿海省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。
自2024年5月15日起,乘坐邮轮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(2人及以上),可从天津、辽宁大连、上海、江苏连云港、浙江温州和舟山、福建厦门、山东青岛、 广东广州和深圳 、广西北海、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, 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,直至本次邮轮出境, 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5天,活动范围为沿海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北京市。
为支持邮轮旅游发展,决定将大连、连云港、温州、舟山、 广州 、 深圳 、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中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,方便符合中国过境免签政策条件的外籍旅客乘坐邮轮过境。
广东 广州南沙 和 深圳蛇口 两个口岸 实施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,同时被列为 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入境口岸 (目前政策适用入境口岸: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、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、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、广州南沙、深圳蛇口 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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